一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,因事(或病)请假,请假2天之内由协会副会长批准,请假三天以上由协会会长(分管区长)批准。事前不请假或逾期不归、未销假,均按旷工处理。
二、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,按时上下班,不迟到不早退,坚守工作岗位,不得擅离职守。
三、上班工作时间不准窜岗、闲谈议论、大声喧哗,严禁干私活、下棋打牌、上网玩游戏和聊天。
四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工作时仪表端庄,使用文明用语,礼貌待客,接待群众热情周到,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,竭诚为群众服务。
五、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同志之间和蔼相处,真诚相助。人人做到作风正派,勤政务实,共同营造文明健康、和谐向上的工作环境。
六、坚持经常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,积极创建“学习型”机关,改进思想工作作风,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。
七、工作认真,尽职尽责,爱岗敬业,团结奉献,树立区慈善的良好形象。
八、依法办事,廉洁自律,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。